根据《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单独招生试行“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为确保我校推荐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荐工作小组
组成机构:校长室、党总支、教务处、政教处、高三年级领导小组、高三年级班主任、学生会代表、家长代表
主任:沈纯芳
副主任:刘晏昌 邹国强 陆卫刚
成员:教务处、政教处、高三年级领导小组、高三年级班主任、学生会代表、家长代表
二、推荐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
2、可行性、全面性、发展性、择优性。
三、推荐条件
1、我校2012年应届在校在籍高中毕业生;
2、职业志向明确;
3、综合素质强,具备职业技能培养潜质;
4、遵守社会公德,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5、基础学业成绩位居全年级中等及以上,学业水平测试成绩4C1合格以上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被推荐:
(1)、有不良诚信记录;
(2)、考试作弊、受到处分者
(3)、违反法律法纪受到公安机关处理者。
四、选拔程序:
1、在校园网公示我校工作方案、推荐人数。
2、组织全校师生学习《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单独招生试行“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和《洛阳高级中学关于“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单独招生试行‘校长推荐’”实施方案》。
3、在高三年级组织学生自荐和教师推荐。
4、评议小组根据实施方案和要求,认真审议学生自荐、教师推荐材料,并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全面评议,同时广泛征求同学、老师意见,确定我校推荐学生,并在校内和校园网进行一周公示。
7、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认洛阳高级中学关于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学生名单,并做好相关材料工作。
此实施方案解释权在校长室
武进区洛阳高级中学
201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