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幸福之声” 教师合唱/朗诵比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洛阳高级中学第十七届校园文化艺术节 “幸福之声” 教师合唱/朗诵比赛的通知 各年级组: 为了丰富全校师生的校园文化生活,体验工作与生活中的幸福感,进一步激发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学习积极性,同时充分展示我校艺术教育的成果,凸现我校艺术教育特色。经研究商定,组织我校教职工开展“幸福之声”教师合唱 /朗诵比赛。 具体内容要求如下: 1.以年级组为单位组建合唱队或朗诵队,参与人数不得少于20人,各组合唱或朗诵时间不超过6分钟。 2.以感受幸福为主题,选择一首参赛歌曲或诗歌(合唱或朗诵,形式自定),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彰显我校教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 3.各年级组自备伴奏带,请各年级组负责人于 4. 表演时间为 附:报名表 教师合唱/朗诵报名表
报名表请用黑笔填写,12月14日前交张敏燕。 洛阳高级中学第十七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组委会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