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发布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
艺术专业省统考成绩的通知
一、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省统考合格线:150分
二、发布成绩的时间及办法
按我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省统考工作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考生的专业省统考成绩将在
三、发布内容
《考生成绩通知单》的内容包括考生的考生号、姓名、各单科分、总分以及考生的总分在同一类型考生(音乐、美术)中的位次。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文件规定,我省在发布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省统考成绩的同时,公布专业省统考合格线。对于报考音乐学(音乐教育)、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如院校进行校考,则考生须先参加专业省统考,且成绩达到专业省统考合格线后方可参加院校校考。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可不参加我省组织的音乐类或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不受省统考成绩合格线限制,如院校要求考生还须参加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执行。
另外,省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底发布高考成绩时,公布艺术类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职(专科)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在8月初划定。
四、专业省统考成绩有关说明
考生能否被艺术类专业录取,与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及排名、文化考试成绩及排名、填报志愿情况及所报院校(专业)的录取规则和办学情况等多种因素有关。因此,专业省统考已达合格线的考生,并非意味着录取艺术类专业已成定局,可以放弃文化科目的学习;尤其是已经兼报普通类的考生,不可因专业省统考合格而放弃两门学业水平选修科目的考试,从而丧失兼报普通类专业的机会。而专业省统考未达合格线考生,还可以参加有关院校除上述四类专业以外的专业校考,或者改报普通类专业。
五、专业省统考成绩咨询
我省艺术统考成绩发布后,如有个别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