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群组发〔2014〕2号
洛阳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计划
根据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和洛委发〔2014〕14号、洛群组发〔2014〕1号文件的要求,制定洛阳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计划。
一、参学对象
镇机关干部,事业单位、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基层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重点是领导班子和村(社区)书记。
二、学习内容
围绕树立宗旨意识、群众观点,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以下内容:
1.学习党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
2.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
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4.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统一下发)、《常州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100问》、《武进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读本》(镇动员会上已发)四本学习资料。
5.认真学习镇党委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提出的其它学习内容(随活动开展下发)。
三、学习安排
自2014年3月中旬开始,在各个梯次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召开后,原则上20天内完成相关学习内容,各单位集中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半天。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统筹协调、灵活安排时间进度。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的办法,个人自学贯穿整个活动始终。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学习活动:
1.3月中旬-4月中旬:组织集中学习。以自学和组织集中学习相结合,20天内完成本计划规定学习内容。具体做法和要求:一是镇党委组织1次中心组学习会,计划3月下旬完成。二是各党组织分别组织1次专题集中学习,各部门和单位至少举办1次党员集中学习交流会。计划在4月中旬完成集中学习。集中学习必须有照片、签到记录,参学人员必须每人做好学习笔记;三是村(社区)、单位等基层党组织为本次实践活动的重点实施单位,在严格按照规范落实好各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可以结合自身特点实施教育实践活动的自选动作、创新做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流动党员一般应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学习,流出地党组织要抓住节假日党员返乡的时机,组织流动党员参加学习。离退休及年老体弱党员,可以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学习。
2.3月中旬-4月下旬:组织开展以辅导学习为主的党员干部培训活动。具体做法和要求:一是组织专家辅导,计划在 4月上旬完成。镇党委组织1次面向全体镇干部的集中培训学习。各党组织根据需要进行预约式上门讲党课,确保党员得到1次集中辅导;二是镇党委组织举办1场以“党性党风党纪、亲民为民爱民”和道德品行教育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活动,计划 4 月中旬组织。有条件的党组织也可结合活动组织开展道德讲堂,用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荡涤心灵、提升境界,使为民务实清廉成为党员干部的价值取向和工作追求;三是以各党组织为单位,结合其他有关活动要求,组织开展以“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为主题的讨论会。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价值观、人民是真正英雄的唯物史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激发党员、干部为“美丽洛阳”现代化建设争作贡献的强大动力。
3.4月下旬-5月上旬:采取深入群众直接征求、召开座谈会征求和其他各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具体做法和要求:一是镇党委书记至少召开2次座谈会,其他每位班子成员至少主持召开1次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二是深入开展“三解三促”,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听民声、转作风、提效能”为主题,领导干部采取企业大走访、现场体验、接待下访、随机走访等形式,深入矛盾集中、意见较多的地方查找问题,到群众中听取意见,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四、学习要求
1.高度重视。镇党委统筹推进全镇的学习讨论工作,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安排的落实。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学习人员、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效果“四落实”。
2.领导带头。镇党政领导班子和各村、各单位负责人要高标准、严要求、做表率,带头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做好学习笔记,带头参加讨论,为全镇党员干部学习做好样子、作出示范。
3.联系实际。紧密结合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各村工作实际和各单位工作职能开展学习讨论,边学习边思考,边学习边查摆问题,边学习边整改。
4.完善制度。结合作风建设实际,就进一步转变学风文风会风,制定几条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具体规定。
中共洛阳镇委员会党的群众
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