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洛阳镇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文件
洛群组发〔2014〕21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现将《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穿落实。
中共洛阳镇委员会党的群众
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8月5日
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
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体进度安排
1、召开时间。从8月上旬开始,到8月底前基本完成。镇机关及站所和学校、医院等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大致安排在8月上旬启动,8月中旬基本完成;村(社区)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大致安排在8月中旬启动,8月底前基本完成。
2、制定方案。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要深入搞好思想发动,逐级召开会议进行集中部署。各单位实施方案于8月8日前报镇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经审批后方可部署实施。
二、严格做好规定动作
1、开展谈心谈话,沟通交流思想。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深入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有组织地开展谈心谈话。要普遍开展“四个谈心”活动,即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要相互谈心,书记与每名党员要谈心,支部委员要相互谈心,党员彼此之间也要谈心。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书记和党员谈心、党员相互谈心一般不少于10人。
基层党组织中设党委或党总支的,党委(总支)书记要带头与班子成员谈、与下一级党组织书记谈、与所在支部党员谈,党委(总支)委员要相互谈心,并与分工联系的下一级党组织书记谈心。
对存在问题又缺乏认识的党员要反复谈,帮助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平时有分歧、有疙瘩的更要通过谈心,消除隔阂、增进了解。对外出流动党员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听取意见。上级党组织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有针对性地谈话提醒。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有针对性地与大学生村官开展谈心。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还要主动与出资人(合伙人)开展谈心。谈心谈话要互相掏心窝子、说心里话,既主动说自己身上存在的问题,又直接点出对方的不足,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要坦诚接受并相互提醒。
2、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列出问题清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要结合岗位特点和履职情况,查摆突出问题,认真对照检查。党支部要认真梳理汇总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召开专门会议集体把脉会诊,一项一项讨论分析,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
(1)机关及站所、学校、医院等基层党组织及其党员负责同志,要参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在格式和内容等要求上可适当简化,一般不少于1500字。
(2)村(社区)党组织及其党员正职、党员大学生村官,应形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条目式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一般不少于1200字,并要向群众公示。
(3)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其他基层党组织及书记应条目式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一般不少于1000字,并采取适当方式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对照检查材料要突出重点,找准班子(个人)作风建设、联系服务群众、党组织(党员)作用发挥和执行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基层党组织,尤其是软弱涣散党组织还要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查摆问题、制定措施。
3、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单位基层党组织要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精心组织好专题组织生活会。设支委会的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班子每名成员都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直奔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对上级点明的问题包括是否存在“裸官”情况等,要逐一作出回应。相互批评要抹开面子,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和不足,真心实意提出改进意见。发言步骤:党支部书记首先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然后个人对照检查,接着班子成员逐一发言。第一步,发言的同志剖析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第二步,其他班子成员逐一对发言的同志提出批评意见和整改建议;第三步,发言的同志对照大家的批评意见再作表态。
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学校、医院等基层党组织中设党委或党总支的,在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前,要先召开党委或党总支班子会议,并按照上述支委会程序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支委会后,召开党员大会,首先由党支部书记通报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之后,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人数在20人以上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民主测评要在党员大会上进行。未设支委会的党支部直接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先作对照检查发言,听取党员批评意见,之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评议要求。每名党员都要对照党员标准、对照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多做自我批评。党员之间要互相进行评议,摆问题、提意见,讲真话、说实话,但不要搞人身攻击。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好”、“一般”、“差”三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测评情况一般由支部掌握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2)评议内容。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重点围绕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纪律情况,明确民主评议的具体内容。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党员,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等开展评议。对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党员,重点围绕是否按期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以及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等情况开展评议。
(3)综合分析。党支部要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对表现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或表彰,推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对那些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逐一研究并落实教育帮助的具体措施,促其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努力畅通出口渠道,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切实增强党组织生机和活力。
三、加强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推动。要切实做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标准要求,使广大党员受到一次严肃的党内生活锻炼。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增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责任担当,为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保证。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把握政策、靠前指导,把责任担起来、把工作做到位,防止走形式、搞变通、出偏差。要熟悉政策、明确程序,开好会议、抓好整改。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已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可不参加民主测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将有针对性地参加部分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专题组织生活会,镇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分管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导员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导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会议情况进行点评,并对加强党支部建设、改进作风提出要求。
2、严格审核把关。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机关及站所、村(社区)党组织及其党员正职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党员大学生村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学校、医院等党员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由本系统主管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审核把关。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其他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其上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
3、加强督查指导。指导员要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注重加强点对点、面对面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高度负责、一抓到底。镇活动办将直接抽查审核部分基层党组织负责同志对照检查材料,派员参加部分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对没有准备好的,不急于开会;对敷衍应付的,要批评教育、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流于形式、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
4、注重分类指导。各单位要根据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结合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洛阳镇村党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方案﹚等四个指导方案的通知》(洛群组发〔2014〕3号)要求,分别制定不同的具体工作方案,分领域、分系统、分行业组织推进,防止“一锅煮”、“一刀切”,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后15日内,要进行总结,形成专项报告,报上一级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