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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高级中学高一、二年级学生参加“天目湖之行”社会实践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4-11-24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宣建英

 

按照武进区教育局和文化局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协商,决定在高一年级、高二年级开展“天目湖之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让学生亲近自然,增进对大自然的热爱,增强环保意识;进行自我身心调节,缓解压力;增强团队合作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参加对象:高一年级、高二年级学生和各班班主任及年级领导小组成员。
三、活动时间:
20141122日(星期六)一天。700发车赴天目湖;(各班主任点名、人到齐后电话告知费主任(60657)、宣主任(69863),以便通知发车),900到达天目湖;9001400学生自由活动;(海底世界;海盗船动感电影;胡里山公园;状元阁;乡村田园岛(拓展)等;强调:不允许水上项目和乘游船)11:15统一用快餐(每班派代表统一领餐,地点:山水园大酒店);1415集中返校(集中地点:天目湖景区大门口;各班到齐后统一到停车场),结束愉快的社会实践活动。
四、活动要求:
1、各班要根据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出发前一定要教育学生要惜时、守纪、礼让、安全、爱护公物、管好钱物、讲究秩序和卫生。活动时要结伴而行,如走散及时与老师联系。(班主任事先告知学生手机号码)
3结合本次活动,(1)开展学生摄影比赛,每班35幅。(要求:电子照片、照片的名称及照片的说明),分年级评奖。
2)各班完成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并上交政教处。
五、安全措施:
1、邹国强副校长(13961401728)、孙煜副校长(13961126651)带队,具体协调和指挥全程活动。
2、班主任组织学生分好小组,确定组长,以小组为单位活动,组长对班主任负责。出发前,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防止乘车和活动时发生事故。告知学生班主任和带队领导的联系电话。
3、每辆车安排一位教师(班主任),负责全程带队管理。
4、学生穿好校服。
5、提醒晕车的学生到医务室购买药物(出发前半小时服用);并安排他们坐在汽车的前面位置。
附:各班学生和带队老师乘车安排

车号
班级
学生人数
带队
老师
老师电话
 
车号
班级
学生
人数
带队
老师
老师电话
101
高一1
49座)
47人
黄包罗
13685284105
201
高二1
47座)
46人
赵瑜佳
18861256098
102
高一2
47座)
46人
巫小才
13861063976
202
高二2
49座)
48人
蔡文杰
13401321550
103
高一3
47座)
45人
谈晓旻
13685204906
203
高二3
47座)
46人
 标
13914336466
104
高一4
49座)
48人
 莹
18761161226
204
高二4
45座)
41
张敏燕
13921082301
105
高一5
49座)
49人
费云德
13401320657
205
高二5
45座)
40
苏其平
13401320681
106
高一6
47座)
46人
 锋
13961136092
206
高二6
45座)
40
姚晓霞
15861881913
107
高一7
49座)
48人
虞赛玉
13401506240
 
207
高二7
45座)
40
谷军文
13861066739
108
高一8(51座)
51人
曹家生
13961402098
 
208
高二8
45座)
42
吴 燕
13861081882
109
高一9
高一7
47座)
38人+7人
刘超
15251939377
 
209
 
高二9
高二1
高二2
高二3
45座)
26
1
1
5
王宏亮
13776819758
                          
 武进区洛阳高级中学
 201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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