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2班 张梦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正值花季,我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但年龄特点决定了我们还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在我们的校园内,同样也存在着很多威胁我们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现象。如有的同学在楼道里嬉戏追赶,上下楼梯时互相打闹;在运动时不注意自我保护而受伤;有的同学还不能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小摩擦,引发打架斗殴等。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提出了预防未成年人的几种不良行为,只要你有了这几种不良行为,就很容易滑向犯罪的边缘:(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等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借此机会,我希望同学们平时做到以下几点:
1、不在校园里吃游食。同学们要爱惜父母的劳动成果,做到勤俭节约,不该花的钱不浪费,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2、不乱抛乱扔,不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3、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4、胸怀宽阔
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