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严明上班纪律,规范请假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配套,涉及款项在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
二、考核对象
本校全体在编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和办法
(一)考勤
1、病事假一学期累计10个工作日及以下时,每天扣50元;20个工作日及以下时,每天扣80元;21个工作日及以上时,每天扣100元。
2、教职工均须凭请假条外出(紧急情况可先电话请假,事后补办书面假条);中午、下午的下班时间均为最后一节课下课时间前半小时(如发现工作时间无请假条被门卫允许外出的,每次扣当天值班门卫100元/人)。
(1)因事因病请假半天以内,并完成当天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不扣钱。须向分管校长请假(若分管校长不在学校,校长室均可签假条)。
(2)请假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的教师,须向分管校长请假,同时到邹国强副校长处签字登记,最后经沈纯芳校长签字同意。
(3)请假一周以上的教师,须向分管校长请假,同时到邹国强副校长处签字登记,最后凭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等,经沈纯芳校长签字同意。
(4)全体教职工会议、级部会议和升旗仪式,原则上不得缺席;每缺席一次扣发20元。公事外出、请假以及不能参加升旗仪式的孕妇、特殊对象除外。考核结果每周通报,每月汇总。
(5)上班迟到(规定上午7:30、下午1:30前;根据上级时间具体调整)的教师,每迟到一次扣发20元。哺乳期和经校长室同意的病假酌情考虑。
(6)工作时间外出,在半小时之内的不作统计,由外出教师个人在请假条上签字注明“半小时内”;半小时以上的,超过5次,每次扣发20元;本校双职工须接送小孩的,每人每月增加3次,一律凭请假条出门。
注:因病事假应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的情况和办法按武进区人事局《〈常州市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口径》执行。
(二)违纪
上班时间,每周抽查教师在岗情况;教师不要随意到其他办公室聊天等。由三个年级分管校长和年级领导小组成员1人抽查尚德楼各办公室,由陈擎副校长抽查艺术楼各办公室;抽查结果每周通报,每月汇总。
旷工半天扣发200元,旷工一天扣发400元,依此类推(旷课、监考迟到和提前收卷等教学事故、正常上班时间打电脑游戏或上网聊天等,每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四、其他说明
1、夫妻双方直系亲属病故,离岗3天以内者(出市者酌情增加旅途用时)不扣工资。
2、本办法经教代会通过后,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细化,从2015年3月起开始实施,由校长室具体负责解释。如有其他未尽事项,按照《武进区教职工休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武教人〔2015〕3号)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