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级中学关于开展第八个“师德建设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及市、区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八个“师德建设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争做“学校好教师、家庭好成员、社会好公民”主题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广大教职工职业道德素养。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职业操守,抵制有偿家教
二、活动时间
三、组织领导
组 长:沈纯芳
副组长:刘晏昌 邹国强 陈 擎
成 员:张敏燕 王 超 宣建英 孟震宇 刘 芳 刘 超
四、活动安排
1.宣传动员(9月初)
制定活动方案,面向全体教师召开师德动员大会,引导全体教师积极参与到第八个“师德建设月”活动中来。
2.学习文件(
深入自主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通知》、《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洛阳高中师德考核条例》等关于师德建设方面的重要文件。
3.学习榜样(
观看视频《最美乡村教师蒋咏梅》,签订师德承诺书,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开展一次师德建设大讨论活动。
4.青蓝结对(9月下旬)
组织开展青蓝工程,组织新教师、新班主任拜师活动,积极发挥传帮带活动。
5.结对帮扶(本学期)
继续深入开展“168”爱生行动,对贫困生、学困生、外来工子女等弱势群体实行定人帮扶,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发展。
6.树立典型(
开展洛阳高级中学首届“师德模范”评比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另附。
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高级中学
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高级中学工会
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高级中学师德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市、区教育局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树立廉洁从教的良好形象,强化服务意识,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1.依法执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认真备好每一篇教案,上好每一堂课,批好每一次作业,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好书,为培养合格人才育好人。
2.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差异,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以任何理由剥夺学生学习的权利。
3.尊重家长。热情接待、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训斥、指责家长,多途径保持家校联系,凝聚家校教育合力。
4.廉洁从教。不擅自收费;不搞有偿家教(含有偿补课、有偿带生、有偿办班等形式);不擅自向学生推销报刊、杂志、教辅资料及其他物品;不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暗示馈赠钱物。
5.举止文明。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不穿拖鞋进校园,上课不使用通讯工具。
6.遵章守纪。不迟到早退,不随意停课、调课、离岗,不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酒后进课堂和酒后驾车;不参与赌博、色情、封建迷信、邪教、传销等非法活动,不做违犯法规法纪的事。上班时间,不用电脑炒股、淘宝、玩游戏,或上网聊天等。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承诺人留存,一份交学校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承诺人(签名): 校长(签名):
学校(公章)
2015年 月 日 2015年 月 日
洛阳高级中学首届“师德模范”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弘扬师德风范,树立师德师风模范典型,营造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氛围,学校研究制定师德模范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学校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德育为首,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守岗位、爱岗敬业,廉洁从教,有效做好家校、师生沟通工作,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不搞有偿家教。
3、在做好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维护学生心理健康方面效果独特; 爱护学生、转化行为偏差学生、帮助困难学生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赢得广大师生及家长的赞誉。
4、具有较强的示范性、榜样性、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刻苦钻研,严谨治学,不断创新,教学业绩突出;教学质量得到学生和家长的称赞。
5、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全局观念,服从工作分配,团结协作;有健康的心理素质,谦逊豁达。原则上在洛阳高中工作需满3年。
三、评选办法
1. 民主推荐。按照师德模范评选条件由教研组民主(教辅后勤单独设组)推荐,推荐名额原则上6人以下(含6人)的教研组推荐不超过1人,7—14人的教研组推荐不超过2人,15人以上的教研组推荐不超过3人。师德模范申报个人填写500字左右的师德实绩,内容要围绕师德,突出主要事迹、文字简练、生动。校长室成员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推荐。具体分配名额见附页(
2. 学校公示。候选人师德模范先进事迹进行全校公示。全校师生对师德模范申报个人进行民意测评。(9月26—30日)
3、民主测评。学生民主测评((得票数*100)/有效票数*0.3)(
教师民主测评((得票数*100)/有效票数*0.3)(10月上旬)
3、组织评审。学校、工会成立评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依据师德模范申报个人的师生民意测评情况及平时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进行评选((得票数*100)/评审人数*0.4),并将最终评选结果予以公示。评选领导小组、教师民意测评、学生测评比重分别为4:3:3(10月上旬)
4、宣传表彰。公示无异议后,给予宣传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一定的物质奖励。评选前十名的授予“洛阳高级中学师德标兵”荣誉称号,奖励500元/人。(10月中上旬)。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取消评选资格:
1. 有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的。
2. 有有偿家教行为的。
3. 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有违师德形象的。
4. 擅自向学生推荐、分发各种资料和其他用品,有乱收费现象的。
5. 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或不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的。
6. 由于教师行为不当或责任过失,造成影响学校声誉的教学事故和学生伤害事故。
7. 学生、家长满意度差,受学生或家长投诉的。
8.意搞不正当拉票的。
师德模范评选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已获表彰的“师德标兵”不连续参评。
洛阳高级中学工会
洛阳高级中学首届“师德模范”个人申报表
姓名 |
|
教研组 |
|
||
一句话育人理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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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师德实迹 |
(5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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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洛阳高中首届“师德模范”候选人各教研组推荐名额
序号 |
教研组 |
推荐名额 |
序号 |
教研组 |
推荐名额 |
1 |
语文组 |
3 |
8 |
化学组 |
1 |
2 |
数学组 |
3 |
9 |
生物组 |
1 |
3 |
英语组 |
3 |
10 |
信息技术组 |
1 |
4 |
政治组 |
1 |
11 |
音乐组 |
1 |
5 |
历史组 |
1 |
12 |
美术组 |
2 |
6 |
地理组 |
1 |
13 |
体育组 |
1 |
7 |
物理组 |
1 |
14 |
教辅后勤组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