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21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项目安排,决定举办以“生活+”为主题的“艺苑创客”师生书画、创意作品大赛。现通知如下:
一、参赛方法
全体师生均可参加,分设学生组和教师组,学生组作品由各班自行组织初选后交美术组,教师组作品直接交行政办吴燕老师。
二、比赛类别和作品要求
一)、书法类
A.学生组每班最少必须递交作品五幅,最多可交十五幅。字体不限,内容自选,只需满一页纸即可,硬笔、软笔兼可,书写工具不限。统一在结束行书写明诗文目录、作者和自己所在班级及姓名,否则将不予评比。
B. 教师组分硬笔、软笔和粉笔三种表现形式,尺寸和数量不限,需注明作者。
二)、绘画类
A.学生组每班最少必须递交作品三幅,最多可交十幅。参赛作品纸张规格统一采用8K素描纸,其它规格一律不予评比。要求围绕主题,创意新颖,内容健康。铅笔画除外,其他绘画类型及表现形式不限,黑白、彩色均可。统一在背面角书写作品名称、班级和姓名,字迹清楚端正,否则将不予评比。
B.教师组绘画作品形式不限,鼓励签字笔画和粉笔画,尺寸和数量不限,需注明作者。
注:1、学生所有参赛作品用纸学校按照基本数的2倍统一配发,如有特殊情况的班级可与总务处联系再行领取。
2、教师粉笔字和粉笔画统一到行政仓库登记领取粉笔和小黑板,其它画种工具自备,纸张到行政仓库登记领取。
三)、创意作品类
师生创意作品类指摄影、拼贴、篆刻、陶艺、编织、刺绣、装置和艺术创意文案,其中摄影作品需为JPG格式,作品尺寸长边像素请设置在1000px—2000px之间;艺术创意文案字体为仿宋,标题二号加粗,正文四号,字距为20;其它创意作品以能够展出为宜,无具体要求。
三、截止日期
学生组作品以班级为单位递交美术组,截止日期:2015年12月22日中午12点,过期将不参与评比。美术组收缴负责人:严桃梨、虞赛玉、沈红;教师组作品截止日期:2015年12月26日中午12点。
四、奖项设置
1、以上学生组各类比赛以年级为单位,设置一等奖二名,二等奖四名,三等奖六名。
2、在学生组各类比赛一等奖中,书法类以校为单位设置“金笔奖”一名,“银笔奖”二名,“铜笔奖”三名;绘画类以校为单位设置“金星奖”一名,“银星奖”二名,“铜星奖”三名。创意类以校为单位设置“创客奖”一名,“苑艺奖”二名,“新艺奖”三名。
3、教师组各类作品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奖项。
五、评委组成
组长:刘新茹 副组长:吴燕、刘超
组员:严桃梨、秦旻、张桔、虞赛玉、钱玲玲、沈红
仲裁委员:陈擎、王超、宣建英
洛阳高级中学第21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组委会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