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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建立武进区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人才培育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7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赵洁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为更好地加大对优秀教师精准培育力度,更进一步打造人才高地,从而促进我区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经研究决定建立“武进区中小学教师人才培育库” (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市级学科带头人和市级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武进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现状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人才培育库申报对象为晋升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市级学科带头人或市级骨干教师,对照评选条件(见附件1)差距不超过2项的教师。

二、申报程序:

1、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单位同意的方式进行。

2、审核。区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人员进行审核,正高级教师不超过10人、特级教师不超过15人、特级教师后备人才不超过15人、市级学科带头人不超过20人、市级骨干教师不超过30人。

3、公示。公布人才培育库入选名单。

三、入库教师培养:

按照“精准施培、逐级提升”的原则,区教师发展中心将对入库教师进行重点培养,通过实践锻炼、科研引导和针对性培训,为促进武进教育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培养期3年。

四、其它事项:

1、各单位在申报入库教师时,要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2、申报人员填写《武进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人才培育库申报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证明材料(复印件)于1121-22日统一报送区教师发展中心培训部薛老师(教育大厦111108室),联系电话:86310376.

 

附件1各类别教师评选条件

附件2:武进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人才培育库申报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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