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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高级中学关于表彰校第二届“师德模范”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7-05-23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

洛高校(2017)9号

 

洛阳高级中学关于表彰校第二届“师德模范”的决定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弘扬师德风范,树立师德师风模范典型,营造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氛围学校研究制定了《洛阳高级中学第二届“师德模范”评选办法》。
依照《评选办法》经个人申报、民主推荐,学校评选领导小组依据申报人材料及平时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确定了候选人并对候选人先进事迹进行全校公示。学校先后组织全体教师、学生和评选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并在此基础上产生第二届“师德模范”名单。名单经校内公示无异议。
现决定授予许光英等十位教师洛阳高级中学第二届“师德模范”光荣称号。名单公布如下:
洛阳高级中学第二届“师德模范”
许光英  王宏亮  周建扬  冯 凯  李佳英
苏其平   秦 旻  虞赛玉  张 瑛  谷军文
    希望全体教职工以师德模范为榜样,不断提升师德修养和业务能力,为学校高质量高水平发展贡献力量,建功立业。
 
 
武进区洛阳高级中学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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