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洛阳高级中学
教职工全员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经校二届六次教代会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教师资源配置,全面激活教师队伍管理,根据《关于推进全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用”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武政办发〔2016〕115号)和《关于武进区教职工全员岗位竞聘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武教管〔2018〕3号)的文件精神,现制定《武进区洛阳高级中学教职工全员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组织领导
1、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各位副校长
组员:各中层正职、各年级组长、有关学科教研组长
2、岗位竞聘争议调解小组
组长:党支部书记
组员:工会委员
竞聘原则
(一)按需设岗、公开竞聘的原则。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按需设岗,优先保障教学需要,严控学校非教学岗位。岗位设置提前向广大教职工公开,聘任过程公开,应聘名单和聘任名单及时公示。
(二)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在聘任过程中,教师与学校之间实行双向选择,教师与教师之间进行公平竞争。竞聘小组要优化配置、任人唯贤、择优聘任。
(三)严格考核、“协议”管理的原则。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考核评价机制。实行岗位竞聘后,校长与受聘教师签订《教职工岗位聘任协议》,“协议”期满后要重新竞聘,根据考核评价结果,符合《教职工岗位聘任协议》要求的人员才可以参加校级竞聘。
(四)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充分体现教职工在岗位竞聘中的主体地位,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竞聘对象和条件
1、竞聘对象: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及备案聘用教职工(校级领导、财会室主任、外借和长病休人员不参加竞聘)。
2、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包括班主任、任教年级安排等),胜任岗位工作,符合学校《教职工岗位聘任协议》的要求。
四、岗位设置
1、学校根据国家课程计划要求,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以及依据《武进区全日制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参考标准(试行)》,科学合理设置教学(教辅)岗位,建立健全教师满工作量制度,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每年6月,学校根据教育局核准的教职工岗位数,由教研处设定教学(教辅)工作岗位、政教处设定班主任工作岗位,总务处设定工勤岗位,并明确相应职责。
2、校级领导、会计室主任、当年度新配置教师、经学校考核通过的调入人员,由学校直接聘任。外借人员和长病休人员不参加校级竞聘,学校不设岗。顶岗交流教师在交流学校设岗聘任。
3、对于产假、残疾、患有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以及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即至当年7月31日,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专技副高岗以上女教师申请55周岁退休的),师德表现好,工作认真负责的教职工要优先聘任。
五、竞聘程序
全员岗位竞聘分校级竞聘和区级竞聘,先进行校级竞聘,再进行区级竞聘。
(一)根据“按需设岗、综合考评、竞聘上岗、有序分流”等环节,开展校级竞聘工作。
1.组织发动 学校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和争议调解小组,组织实施学校岗位竞聘工作。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竞聘工作动员并学习学校竞聘工作方案。
2.公布岗位职数 根据教育局核准的教职工岗位数,具体明确各年级教学和班主任岗位职数、教辅后勤岗位职数,并制定各岗位职责,明确岗位条件。
3.个人申请 教职工依据学校公布的岗位职数,结合自身实际向学校提交应聘岗位意向书。
4.资格审核 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参照学校《教职工岗位聘任协议》要求,对教职工全面考核评价。通过人员参加校级竞聘。
5.学校组织公开竞聘 竞聘工作分级、分层开展。
(1)由党政联席会议商定高一、高二、高三三个年级领导小组和教辅后勤领导小组人选。领导小组由分管副校长、学校中层行政人员和年级组长等组成。
(2)按照高三、高二、高一的顺序,各年级领导小组根据教职工竞聘意向,首先进行班主任岗位聘任。
(3)学校公布教师竞聘意向,各年级领导小组和班主任通过教师公开述职、民主测评、集体商议等环节对申请本年级岗位的教师进行选聘。
(4)教辅后勤领导小组对教辅后勤岗位组织竞聘。
(5)学校竞聘争议调解小组就未能通过选聘的教职工开展协调工作。如协调不成,则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6. 公示竞聘结果 公示期为一周。
7.签订聘任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教职工岗位聘任协议》,正式确认工作岗位聘任关系,聘任期限为1个学年。聘期为当年度8月1日至次年度7月31日。
(二)经学校岗位竞聘,未被学校聘任的,参加区级竞聘,按“转岗”、“待岗”、“拒聘” 规定执行。
1.关于转岗
(1)下列情形之一为转岗人员
①不符合原学校岗位竞聘资格条件,未参加学校岗位竞聘人员。
②参加学校竞聘后未上岗人员。
(2)转岗人员的安排
①由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参加区内指定学校的区级竞聘。竞聘未成的,尽可能在区内学校协调上岗。
②以上都不服从或不应聘的定为待岗,按待岗处理。
(3)转岗人员的管理要求
①转岗人员要服从转入学校的工作安排。
②转岗人员要遵守转入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③转入学校为转岗人员合理安排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环境和培训,关心其工作和生活,转岗人员享受转入学校教职工同等待遇。
④转入学校对转岗人员进行考核管理,纳入本校的绩效考核序列,对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或不服从学校管理规定的,转入学校报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批准后终止其聘任关系。
⑤被转入学校解除聘任关系的,定为待岗,按待岗处理。
2.关于待岗
(1)下列情形之一为待岗人员
①不符合聘任条件的。
②不服从转岗的。
③转岗期间被解除聘任关系的。
④落聘后无其他岗位安排的。
⑤校级竞聘拒聘的。
(2)待岗人员的安排
①待岗人员要求辞职的,递交个人书面申请,按有关政策和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②由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安排培训学习,提高师德和业务水平。待其完成规定培训任务并经考核合格后,再参加区级竞聘。
(3)待岗人员的待遇
待岗时间在半年(或一学期)之内的,扣除待聘期间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
时间在半年(或一学期)以上、一年(或一学年)之内的,扣除待聘期间个人所有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学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和岗位晋升资格,不得参评高一等级职称。
待岗超过一年的,按《武进区教育局关于加强聘用合同管理,建立教师退出机制的实施方案》(武教人〔2016〕19号)进行处理。
3.关于拒聘
(1)下列情形之一为拒聘人员
①属于岗位竞聘对象,而本人不应聘的。
②本人要求聘任,但与应聘岗位条件不符或职数已满,经争议调解小组协调,本人既不愿意到指定岗位上工作,又不服从转岗规定,同时不接受待岗安排的。
(2)拒聘人员的安排
拒聘人员按《武进区教职工聘用合同书》和《武进区教育局关于加强聘用合同管理,建立教师退出机制的实施方案》(武教人〔2016〕19号)相关规定,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六、几点说明
1、年级领导小组先聘任班主任,班主任优先确定该年级教学工作岗位并参与班级任课教师选聘。
2、高三没有选聘上,可以参加高二年级和高一年级选聘。
3、同一岗位多人竞聘,需要竞聘者公开述职,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
4、学校不能确保教职工获聘岗位与本人意向完全相同,教职工有权申请复议。
5、本方案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6、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校长室。
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高级中学
201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