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新市民学校、有关学校及局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倡导诚实守信,惩戒失信行为的制度机制,市教育局、市信用办研究制定了《常州市教育系统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常教人〔2018〕49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常州市教育系统失信惩戒办法(试行)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