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高级中学
德艺双优——“我心目中的好教师”评选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营造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氛围,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德艺双优——“我心目中的好教师”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学校全体在编在岗年度考核合格的教职工。
二、评选原则
全员参与、择优推荐、逐项筛选,整个评选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本次一共评选5人。
三、评选条件(1-4条为必备条件,5-6条为参考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德育为首,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守岗位、爱岗敬业,廉洁从教,有效做好家校、师生沟通工作,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不搞有偿家教。
3、工作态度端正,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全局观念,服从工作分配,团结协作;有健康的心理素质,谦逊豁达;工作量饱满,勇挑重担,出勤率高。
4、具有较强的示范性、榜样性、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刻苦钻研,严谨治学,不断创新:教育教学业绩突出,教学质量在同学科中名列前茅,得到学生、家长及同行的认可。
5、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教育科研能力强。近三年来作为主持或核心人员承担过区级以上(含)的教育科研或教改实验课题,研究成果突出;专业论文在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或获得奖励。
6.指导教育教学能力强。积极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尽职尽责,履行师徒合同中所规定的职责,成效显著。
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支部、行政及工会和教师代表等组成。
五、评选办法
1. 个人申报。按照评选条件,教师个人自主申报。
2、民主推荐。按照评选条件,学校推荐。
申报个人填写800字左右的教育教学实绩,内容要围绕德艺双优(从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热爱学校、教育教学业绩等方面),突出主要事迹、文字简练、生动。
个人材料电子稿于12月20日前上报到党政办。
3. 学校公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申报人材料及平时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民主商议,确定候选人,对候选人先进事迹进行全校公示。接受全校师生民主监督。(12月25日—1月31日)
4、民主测评。(1月5日)
学校组织对候选人进行学生代表民主测评、全校教职工民主测评和网络投票评比。
5、组织评审。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候选人的民主测评结果及平时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进行评选,确定最终评选结果并予以公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教职工民主测评、学生代表民主测评、网络投票评比比重分别为3:3:3:1(1月上旬)
6、宣传表彰。公示无异议后,给予宣传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一定的物质奖励。(1月中下旬)。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取消评选资格:
1. 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
2. 有有偿家教行为的。
3. 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有违师德形象的。
4. 擅自向学生推荐、分发各种资料和其他用品,有乱收费现象的。
5. 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或不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的。
6. 由于教师行为不当或责任过失,造成影响学校声誉的教学事故和学生伤害事故的。
7. 学生、家长满意度差,受学生或家长投诉的。
8.故意搞不正当拉票的。
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高级中学
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高级中学工会
2018年12月13日
洛阳高级中学 “我心目中的好教师”个人申报表
姓名 | 教研组 | ||||
一句话育人理念 | |||||
个人教育教学实迹 | (800字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