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洛阳高级中学教科研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科研工作,激发广大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逐步形成学校浓厚的教科研氛围,全面提高我校教育科学研究的水平和质量,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可持续深入发展。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在职编在岗的年度考核合格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1、教学常规
认真执行“教学六认真”,教学效果在备课组平均水平以上,教学台账资料齐全,否则实行一票否决制。
2、命制试卷
积极参与本学科试卷的命制,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3、公开课、示范课及赛课
主动申请上公开课、示范课及参加各级各类评优课,校级公开课每学年至少有一次。
4、理论学习
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须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教科研能力,在教科研方面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5、论文发表或获奖
在有正式刊号的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论文评比并获奖。
6、出版著作
以出版社出版的有正式书号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个人专著(或合著)为准。
7、对外讲座
积极开设校级讲座,有对外宣传我校及教研组、备课组建设的讲座,或者学科专题研究讲座等。
8、课题研究
承担或参与各级课题的研究工作(优先考虑主持人和课题组核心成员)。
9、课程开发
认真学习课程开发的相关理论,立足我校课程设置现状进行探索和实践,开发出适合我校实际的校本课程。
三、评选办法
1、教科研先进个人评选每2到3年举行一次,由评选领导小组依据申报材料和评选条件进行审核评比,评选出10名成绩突出的教师,5名授予教科研先进个人奖,5名授予教科研先进个人提名奖。
2、评选程序:
(1) 由个人申报或学校提名,填写申报材料。
(2) 教师发展中心进行审核。
(3)领导小组依据申报材料和评选条件进行打分。
四、领导小组
组长:吴立忠 副组长:邹国强、徐献鹤、马晓峰
组员:张敏燕 崔 勇 王宏亮 许光英 周源泉
五、奖励办法
获奖者由学校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同时按照洛阳高中专业技术人员定岗考核办法予以相应加分。
本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武进区洛阳高级中学
201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