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加强对全校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监督管理,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投诉渠道畅通,树立良好教育形象,切实有效地应对教育工作中出现热点、难点问题。
二、处理原则
社会投诉是学校长期发展的宝贵意见,是社会对学校的信赖和寄托,是促使学校发展和进步的机遇。面对社会投诉须真诚相待,广纳良言。处理方式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
三、接受形式
学校接受家长学生投诉的形式主要有三种:电话投诉、来访投诉、来信投诉。
1.电话投诉。
学校设置投诉电话(0519-88798818),接受家长来电投诉。电话投诉受理时,接听电话时要礼貌、耐心。要根据来访人意愿,记录投诉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或保密匿名、被投诉部门(个人)、投诉事由等内容,然后详实填写投诉受理记录表,根据“投诉处理流程”及时进行处理。
2.来访投诉。来访投诉受理,由学校领导负责接待受理,学校设立相关办公室(接待室)接受家长来访投诉。对待来访家长态度要公正、客观、耐心,要详细询问投诉人的有关情况,填好投诉记录表、记录好投诉人、投诉人联系电话、被投诉部门(个人)、投诉事由等内容,填写投诉受理记录表,根据“投诉处理流程”及时进行处理。
3.来信投诉。学校由学校领导负责受理家长来函来信投诉。受理时要认真阅读来信,并根据来信内容,填写投诉受理记录表,根据“投诉处理流程”及时进行处理。
四、处理流程
1.接受社会投诉、建议、和咨询,认真聆听,仔细阅读,详细记录。
2.受理建档及编号,跟进、了解投诉问题的真实情况,请示相关负责人员后,客观、慎重地处理。
3.初步电话回复,如有必要及时和相关部门协作展开调查,有关情况在学校行政会议上通报,并将投诉处理状况电话回复投诉人。
五、实行销号制度
对于限期内已经完成的事项,责任处室及时提出销号请示,经办公会会议通过的予以销号,通不过的除进行通报、追究相关责任外,仍将继续挂号、限期整改销号,直至挂号问题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