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级中学第29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之“文明礼仪之星”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德育工作,巩固发扬德育成果,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营造一个团结、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在学生中树立文明榜样,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性,推动教育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经洛阳高级中学第二十九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组委会研究决定,开展 “文明礼仪之星”的评选活动。
一、“文明礼仪之星”评选条件
1、思想进步、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综合素质优秀。
2、能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校纪,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爱国爱校,明礼诚信,语言文明,团结友爱,勤俭自强,爱护公物。
3、仪容仪表符合学校要求,穿校服,爱清洁,讲卫生,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不化妆。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公益劳动和各类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并且表现突出。
6、集体荣誉感强,能热心为同学和他人服务,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能主动配合老师开展各项工作,在学校和班集体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文明礼仪之星”评选的过程
1、校园之星的评选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依照“文明礼仪之星”评选条件细则进行评选,每个班级确定一名候选人,班主任指导学生写好演讲稿。
2、各班级文明礼仪之星候选人确定后,于2023年12月18日前上报年级组负责人(高一:费云德;高二:冯凯;高三:赵瑜佳)。
3、三个年组负责人于2023年12月25日通过演讲稿和演讲表现各自(每个年级)推荐5名同学参加校级“文明礼仪之星”评选。
4、洛阳高级中学第二十九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将于2023年12月28日在图书馆报告厅开展“文明礼仪之星”演讲比赛。
三、表彰奖励
1、高级中学第二十九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组委会现场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各5名,现场予以表彰。
2、评为校园之星的同学,在以后的省、市、区级先进的评选中优先考虑。
四、其他
1.对有违规违纪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