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我校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和课业负担,保证材料的充分利用,防止教职工违法行为发生,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常教基〔2023〕12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校教辅(含教材)材料征订管理制度,请各部门、年级、各备课组及教师遵守执行。
一、加强组织,统一领导
1、成立教辅材料使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施 凯
副组长:邹国强 王宏亮 张同江 蔡文杰
成 员:周源泉 施红艳 姚晓霞 张安逸
2、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学校领导小组要对教辅材料进校园、征订、使用、反馈等一系列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
学校领导小组要善于观察和倾听,把滥订、私订和违规使用教辅材料的苗头抑制在萌芽之中;对于出现的违规违法现象,要及时纠正,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二、教辅材料征订和使用原则
1、自愿原则
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任何教师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 教辅材料征订前,学校下发《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家长根据《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中的目录自愿选择,选择结果留存备查。
2、无偿代购原则
学生自愿购买推荐目录内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选择具备教材发行资质的单位,提供无偿代购服务工作,不得从中牟利。教辅材料收费前,学校统一制发《教辅材料收费告家 长书》,明确收款事由,告知费用明细。
3、“一教一辅”原则
严格执行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套教辅征订材料,并按照“一教一辅”的要求征订使用。对于毕业年级,根据规定,可以再向学生推荐一套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学生自愿购买。
三、征订程序
1、中小学教辅材料选择每学期进行一次。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审核、确认、备案等环节。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审读推荐目录内的教辅材料,提出初选目录。教研组长负责组织学科骨干教师针对教辅材料适宜性进行把关,提出评议意见。教辅材料征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数量种类,审核确定拟用目录。教辅材料拟用目录,学校经“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确认同意后,报区教育局备案。
2、在省、市教育部门公告推荐的教辅材料目录中选用教辅材料,统一由学校向家长制发《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征求家长意见,有课程发展中心汇总后通过新华书店为学生统一代购。
3、所有教辅材料的代购、定价等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商定。
四、监督与管理
1、严禁教师个人、备课组长等与书商私下接洽,收取各种名目的“劳务费、介绍费、咨询费”,各备课组、教师不得擅自联系书商进入校园推销、销售资料,干扰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通过非法渠道征订教辅材料,杜绝盗版教辅材料进入校园。违反规定者,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有下述情形之一者,属违反师德师风,按教学常规考核和年度考核的内容进行处罚。
①私自向学生推销资料者;
②未经批准购回资料发给学生者;
③私自向学生收费购置资料者;
④私自收取资料回扣者。
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高级中学
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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