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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高级中学档案借阅制度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4日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章阳阳

     

     一、借阅档案者,必须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按所要查阅的内容,由档案人员负责查找,禁止查阅人员自行翻找,严禁查阅与查阅目的无关的内容。
        二、本单位人员查阅重要档案,需经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给予查阅。查阅会计档案要有本单位财会人员陪同。
        三、查阅人员必须爱护档案材料,不得在案卷上涂改、圈点、划线,不得有拆换、裁剪、撕页等有损档案的行为。查阅时严禁吸烟。
        四、查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摘录、复印档案内容。
        五、档案材料未经分管领导许可不得外借。借出的档案要限期归还。归还时,档案人员必须认真检查案卷情况,并做好借阅注销登记。
        六、查阅、借阅档案者必须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写明利用目的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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